一、项目编号:WH010FJ25EP0631
二、项目名称: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约890平方米,长度约350米,防护等级5级,采取回填法处置。拟先对该段早期人防工程进行排出积水,坑道内施工前进行通风照明,拆除现有的设备及管线,地下空间内废弃物、垃圾及污泥清理并外运,对局部裂缝处进行加固补强,渗水处进行堵漏,然后砌筑分隔墙,在顶板处钻孔分层灌注泡沫混凝土,回填方量约2750立方米,并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对上部及相邻建筑进行实时监测;招标范围:设计: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等;施工:按施工图进行排出积水,坑道内施工前进行通风照明,拆除现有的设备及管线,地下空间内废弃物、垃圾及污泥清理并外运,对局部裂缝处进行加固补强,渗水处进行堵漏,砌筑隔墙等;计划工期:55个日历天(设计期限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411.28万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施工职责的单位。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至少承担设计、施工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职责。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4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