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00-00743
项目名称: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00000
最高限价(元):7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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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出租车智能终端主机 | 内置相机分辨率≥1080P镜头角度≥水平120°光圈≥F2.0支持驾驶员人脸比对,乘客人脸抓拍、载客计数功能驾驶员行为分析:抽烟、打电话、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无线通信:内置Wi-Fi模块,支持Wi-Fi热点,手机APP接入4G通讯:支持4G模块国内全网通,Micro SIM卡插槽卫星定位:支持单北斗,配置单北斗Gmouse模块安全驾驶辅助:支持主动安全报警平台对接:支持JT/T 808、JT/T 1078音视频协议;支持JT/T 905协议;存储介质:支持双TF卡,单卡最大支持≥256GB供电电压:支持DC 9-16V通讯接口:USB2.0及以上、RS232最低工作温度≤-25℃内置麦克风,可以采集5米范围内不小于60dB的声音。内置扬声器,可以播放系统声音,报警声音,自检状态声音。支持前车碰撞预警,行人碰撞预警,实线变道检测功能,并能通过语音进行报警提示,报警信息可以存储本地和上传后端平台。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应自备断电短时蓄电单元,在外部电源断电情况下完成数据保存和正常关机,避免数据丢失。前视摄像头支持畸变矫正功能。支持WIFI通信,手机APP可通过WIFI接入设备,实现录像预览、回放、参数配置等操作。设备内存储的录像使用专用软件导出、播放。支持识别驾驶员人脸并与录入人脸库中人脸进行比对,应能通过语音提示比对结果,比对结果可以上传后端平台。机壳防护不低于 GB/T 4208中IP43的等级要求。 | 1967 | 台 | |
2 | 出租车车载相机 | 相机分辨率≥720P最低照度≤0.1 Lux调整角度 垂直: 0°~360°信噪比≥46dB最低工作温度≤-25℃红外照射距离≥5米 | 1967 | 台 | |
3 | 出租车智能终端屏幕 | 电容触摸屏尺寸≥7寸,分辨率≥1024*600CPU≥4核,主频≥1.3 GHzRAM≥2GB:ROM≥16GB操作系统:要求为Android系统,系统版本≥10电源:支持DC 9-16V从业资格管理:支持司机人脸比对,实现考勤功能需求智能导航:支持车机版地图导航,支持语音播报路况,智能出行广告下发:支持视频、图片等广告信息下发,滚动播放营运数据采集:支持计价器营运数据采集,数据上传,平台报表服务评价:支持屏幕触摸按键,订单结束乘客进行服务评价扩展能力:支持接入计价器、顶灯最低工作温度≤-25℃采用通用端口,保证兼容性。是否加入运力分布图,乘客热力分布。是否驾驭多媒体功能,是否加入从业人员群聊功能,类似对讲机。 | 1967 | 台 | |
4 | 定制232转接线 | 外设转接线,可用于接计价器、顶灯等外设 | 1967 | 条 | |
5 | 专用存储卡 | 存储容量≥256GB存储介质:TLC颗粒读写速度≥Class 10等级插拔寿命≥10000次 | 1967 | 张 | |
6 | 智能计价设备 | 工作电压范围:DC9V~ 16V;最低工作环境温度≤-40℃;最低存储温度≤-40℃;计程误差≤±0.5% ;计时误差≤0.2% ;时钟误差≤±5 秒/每天硬件具备支持通过平台统一调节出租车收费价格的功能打印机与计价器为一体机 | 1967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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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试工具 | Y字型、H型或梅花型等防拆卸扳手,主机防拆螺丝安装专用 | 50 | 套 | |
8 | 系统集成服务 | 包含每辆车内设备安装部署及调测 | 1 | 项 | |
9 | 物联网卡 | 10G/月/卡,共享流量池,流量提供期限为1年 | 1967 | 张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13时59分至2025年04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836536;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王天蕾,联系电话:2836536。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方式:0421-2990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0421-2865003
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电话:0421-286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