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郑州金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地下水位监测评定和结构变形监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地下水位监测评定和结构变形监测服务询比文件采购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10014301N
2.3实施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
2.4项目概况: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宝路北、马头岗中街西。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7031.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7848.6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29677.16平方米,地下约38171.45平方米。本项目共有14个办公建筑,地下1层。办公建筑分多层和高层两种类型,其中1#-7#楼为高层办公建筑,8#-14#楼为多层办公建筑,同时配置有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工程。
2.5采购范围: 对本项目地下水位进行监测和评定,对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变形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变形监测、地下水位常态化监测和综合抗浮评定、结构变形及水位风险研判、监测数据整理、阶段性报告、年度汇总报告、最终全套监测成果编制、现场技术配合、异常预警处置全流程工作。
2.6£交货期/R服务期限/£工期要求: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因项目治理需要延期,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7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其他要求: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组资质条件:
资质一: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资质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若供应商为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则取得的专业类别需同时包含乙级及以上的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
资质三: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若供应商持有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为专项资质,则取得的专项资质需同时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响应文件须附完整资质证书(含证书附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表须清晰显示符合本条要求的资质范围、子项或专项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响应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接的民用建筑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至少包含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标的、双方单位名称、日期、签署页,关键字均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类似项目指以下五类服务任意一种:①建筑结构变形监测;②建筑物沉降观测;③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地下空间结构检测;④地下水位及抗浮安全监测;⑤地下室渗漏专项检测。
因适用规范、结构评价体系、监测(含检测、观测、测绘、测量等)核心目标及处置方案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一致,无法完整覆盖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下述各类监测(含检测、观测、测绘、测量等)业绩一律不予认定为有效类似业绩:
(1)轨交人防类:运营地铁隧道、地铁区间、地铁车站、单独人防基坑、铁路专项工程类监测;
(2)市政隧道管廊类:桥涵隧道、市政综合管廊监测,监测对象仅为深基坑的合同(合同仅含基坑监测但无建筑物主体沉降或变形观测的不予认可);
(3)工矿水电类:煤矿、非煤矿山、地上独立厂房、各类发电站、大坝及其他各种水工类构筑物监测;
(4)取样检测类:仅建筑材料、构件、室内环境见证取样检测(合同仅含此类内容但无建筑物主体沉降或变形观测的不予认可)。
3.4 人员要求: 无
3.5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信誉要求
3.6.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6.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6.3供应商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供应商黑名单(集团级)”([链接])查询。(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注:(1)前述“未被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下,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查询截图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审现场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采购(£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平台([链接])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有意参与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平台办理CA互认证书,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使用CA互认证书/实体U-KEY证书登录中原招采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4中原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
有关 CA互认证书办理、投标全流程操作、平台收费标准、常见问题咨询、配套工具下载及在线客服帮助等各项服务,均可前往中原招采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查看,专区链接:[链接]。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电子邮箱一致;
(3)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缴费人一致;
(4)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6)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7)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
(8)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采平台上传,上传加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10 月21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供应商可登录中原招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
5.4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上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采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详见中原招采平台<服务中心>-<异议投诉>([链接])。邮箱:zybtpzlglb@[链接]。异议投诉>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金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14号楼4层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137195227
监督机构:郑州金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园14号楼4层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1-55130192
采购人:郑州金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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