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0809-25402GZG301011901)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其配套服务
2.3 服务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含珠江新城院区、儿童院区、妇婴院区、增城院区)院内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招标预算,以先到者为准,该合同则自行终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通过后,方续签第二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合同完结前,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全部合同累计实际结算款项已达本项目3年招标预算总额,合同提前终止。合同预算金额仅为参考,招标人不保证3年服务期内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2.5 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近两年未被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www.gdmede.com.cn/policy/risk)列入“广东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情况汇总”名单中且失信等级为“严重”或以上;近两年未被列入国家医疗保障局(www.nhsa.gov.cn/col/col126/index.html)“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名单中。(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www.gdmede.com.cn/policy/risk)、国家医疗保障局(www.nhsa.gov.cn/col/col126/index.htm)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近两年汇总名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9 投标人须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应包含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并由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06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4.3 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4 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其他,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样品(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邮 编:510623 | 邮 编:510030 |
| 联 系 人:卢老师 | 联 系 人:詹小姐、赖先生 |
| 电 话:020-38076774 | 电 话:020-83172166-814/813 |
| 传 真:/ | 传 真:020-8317222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ualunyibu@163.com |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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