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直属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白碱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发〔2025〕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李丽丽,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业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石西公路北侧
2.项目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249.97公顷(3750亩),本项目新增耕地222.24公顷(3334亩),实施土地平整、改良土壤、田间道路、滴灌工程、防风林建设、电力配置等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158001001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直属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 129 | 1700.0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直属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直属土地开发项目所包括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发包人委托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发包人委托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中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投标其他条件中的法人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业和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业和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秦之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B座501 |
邮 编: | 834000 | 邮 编: | 834000 |
联 系 人: | 李海燕 | 联 系 人: | 巴冀彩 |
电 话: | 0990-6917178 | 电 话: | 18196001677 |
传 真: | | 传 真: | 0990-622228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476302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