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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管】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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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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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海政务备〔2026〕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2.2 建设地点:山左口镇:南古寨村;李埝乡:李埝村;桃林镇:七埝村、苗庄村。

2.3 建设内容: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施工,包含土建及污水管网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安峰镇:杨村、前放村;平明镇:周徐村;房山镇:柘塘村);二标段(黄川镇:和屯村、宋吴村;石梁河镇:老古墩村;驼峰乡:董马村、驼峰村;温泉镇:塘坊村、坡林村);三标段(山左口镇:南古寨村;李埝乡:李埝村;桃林镇:七埝村、苗庄村);四标段(石榴街道:蛤庄村、东安村、杨圩村、新庄村);总投资约4812.44万元。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在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投标中参与评审及有效标计算基准价,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936.30088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2026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施工,包含土建及污水管网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0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26〕13号、苏建管(2016)214号、苏建规字〔2020〕1号及相关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因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受限,本招标公告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按以下要求执行: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 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 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 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在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投标中参与评审及有效标计算基准价,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 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 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 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 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5% 。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10-13 18:00:00至2026-10-20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10-28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8.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19962108769(朱工)、19962109263(张工)、0512-58188503;广联达 13812332568;18651253807;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18005133017(微信同号)17751872787(微信同号)4001662366 ; 江 苏 省 国 信 数 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CA 名 称 : 国 信 CA : 15298603303 、 18261319191 、4000251010;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下载和办理网址:[链接]#/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请 各 投 标 单 位 按 照 《 关 于 启 动 全 省 统 一 主 体 库 的 通 知 》([链接])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湖西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创业梦工厂A幢3单元15层

联系人:赵欢

联系人:罗工

电话:0518-87239876

电话:0518-85517771

传真:/

项目负责人:王进

邮编:210000

传真:/

电子邮箱:1004618734@[链接]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1050294587@[链接]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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