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办公室) 双随机及补报年报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25-A-1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办公室) 项目概况 双随机及补报年报企业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T-2025-A-1007 项目名称:双随机及补报年报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万元 最高限价:8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包: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根据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到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前台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25605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22-6659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25856863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