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接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委托,就襄城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接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城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接收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PROJ20250701021592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襄城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接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襄城县分公司在许昌仓库(作业地点在许昌)及服务部仓库(作业地点在襄城)接收烟包的调拨装车、中转装车、卸车、市内转运、烟包倒垛、烟包排包、掀盖篷布、收铺货位、杂工等工作。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招标范围:襄城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接收服务采购。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8、服务地点:襄城县分公司在许昌仓库及收购服务部仓库。
二、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2025年7月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7月23日
评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中德科技园区8-C三楼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市建安区昌联劳动服务部
投标报价: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单价投标报价 |
1 | 调拨装车(400件及以上车辆) | 元/件 | 2.28 |
2 | 调拨装车(400件以下车辆) | 元/件 | 1.85 |
3 | 中转装车 | 元/件 | 1.00 |
4 | 卸车 | 元/件 | 1.20 |
5 | 市内转运 | 元/件 | 1.90 |
6 | 烟包倒垛 | 元/件 | 1.50 |
7 | 烟包排包 | 元/件 | 2.30 |
8 | 掀盖蓬布 | 元/块 | 4.50 |
9 | 收铺货位 | 元/个 | 80.00 |
10 | 杂工 | 元/个 | 90.00 |
单价投标报价合计(含税)(元) | 186.53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众汇仓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单价投标报价 |
1 | 调拨装车(400件及以上车辆) | 元/件 | 2.27 |
2 | 调拨装车(400件以下车辆) | 元/件 | 1.88 |
3 | 中转装车 | 元/件 | 0.99 |
4 | 卸车 | 元/件 | 1.18 |
5 | 市内转运 | 元/件 | 1.88 |
6 | 烟包倒垛 | 元/件 | 1.5 |
7 | 烟包排包 | 元/件 | 2.2 |
8 | 掀盖蓬布 | 元/块 | 5.1 |
9 | 收铺货位 | 元/个 | 83 |
10 | 杂工 | 元/个 | 95 |
单价投标报价合计(含税)(元) | 195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许昌诚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单价投标报价 |
1 | 调拨装车(400件及以上车辆) | 元/件 | 2.29 |
2 | 调拨装车(400件以下车辆) | 元/件 | 1.89 |
3 | 中转装车 | 元/件 | 1.00 |
4 | 卸车 | 元/件 | 1.20 |
5 | 市内转运 | 元/件 | 1.90 |
6 | 烟包倒垛 | 元/件 | 1.58 |
7 | 烟包排包 | 元/件 | 2.30 |
8 | 掀盖蓬布 | 元/块 | 5.10 |
9 | 收铺货位 | 元/个 | 85.00 |
10 | 杂工 | 元/个 | 97.00 |
单价投标报价合计(含税)(元) | 199.26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迎宾路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4-35951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4-2665899
电子邮件:hnhsdlxcgs@126.com
监督部门电话:0374-3595159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