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太仓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的 太仓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北沿江铁路太仓站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
| 2. 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站南路北,站东路西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4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广场、地库、公交车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配套辅助用房、道路等。(含地方涉铁配套工程) 建筑面积:390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5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1月25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 | |||||||||||||||||||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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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 本次招标项目总面积30185.02㎡,坑内普遍区域筏板底开挖深度约6.4m,贴边承台梁开挖深度约为6.7m,贴边承台开挖深度约为7.1m,贴边集水坑深度8.2m~9.7m。(如有不一致处,以此为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基坑深度5米(含)以上及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质量为合格,时效为2020年12月1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资格审查情况表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中未选定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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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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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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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4栋)。 | |||||||||||||||||||
|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8. 评标方法。 |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 9.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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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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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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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12-19 至 2026-01-13 | |||||||||||||||||||
| 13. 备注:(1)本项目投标人代表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非扫描件或复印件)、自2025年9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未准时出席或未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2)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 (3)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及本工程的技术、工期等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若有则必须下载答疑文件后按新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5)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号文要求,中标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需至市建管处办理实名制相关手续; (6)投标人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开标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及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动态核查通报文件为准,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对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房建类】等级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等级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条件(包括部分减免)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8)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少于3家,重发公告。 (11)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2)本项目代建单位:江苏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14. 保证金信息: | |||||||||||||||||||
|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126263)] (3)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7095)]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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