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5号之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及专项评估技术服务
(一)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限止。(具体详见合同)。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
(四)项目总预算:含税¥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超过规定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编号:ABTZZX2026002
(六)采购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根据广州市详细规划编制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完全配合采购人目标和要求,开展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5号之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协调外部专项评估工作及报规审批、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及专项评估技术服务、获取规划许可证不少于以上环节的全流程工作。具体包含编制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5号之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编制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5号之一地块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编制专项评估(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市政基础设施专章、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统筹协调其他专项评估相关沟通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各部门汇报,提交报规材料,获得对应批复。按照荔湾区住建局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协助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照的办理。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以上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服务要求以本项目委托人要求为准。
(七)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 (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信用记录承诺函》)。
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
4.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按要求完成资格资料(含现场勘查表)和保证金缴纳。
6.本服务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格式见附件《非联合体报价承诺书》)。
7.本次采购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格式见附件《资格声明函》)。
三、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15日 15:00至2026年1月23日 09:00。
(二)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需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三)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采购平台指示在线交纳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16,000.00(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保证金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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