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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松山湖园区水质监测服务结果公告

东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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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441900009-2025-00108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采购松山湖园区水质监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松山湖园区(除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外)水质监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大新路北二街8号3号楼二、三楼优惠率:35.00%

合同包2(生态园、东部工业园水质监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38号11栋101室优惠率:3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松山湖园区(除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外)水质监测服务):

服务类(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松山湖园区(除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外)水质监测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八个月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包2(生态园、东部工业园水质监测服务):

服务类(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1其他服务生态园、东部工业园水质监测服务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委托开展松山湖园区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其他可由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的环境监测业务。服务期八个月。1.中标人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中标人须在完成水质监测采样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每逾期一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正常工作日,中标人接到领取委托单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领取委托单;在应急检测处理情况下,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检测方案,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情况检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3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4.检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将检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6.中标人须安排1名专业人员驻点提供服务。 7.中标人须每月提交一份《松山湖水质状况分析报告》,对园区水体水质进行整体评估。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水体的水质检测结果、水质达标情况、水质变化趋势及不达标水体分布情况等相关内容。最终提交的成果,须符合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能通过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的审核验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八个月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中标人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东莞市环境护局关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东环〔2014〕196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倩仪(采购人代表)、陈宇航、穆有森、陈彭洪、许燕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松山湖园区(除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外)水质监测服务0.8775中标(成交)供应商
2生态园、东部工业园水质监测服务0.877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松山湖园区(除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外)水质监测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15.3895.3811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14.9394.9322
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2.0015.0014.2991.2933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1.0015.0012.6688.664
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0.0015.0012.5087.505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2011.0020.0069.206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204.0014.2955.497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报价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2(生态园、东部工业园水质监测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14.9394.9321
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1.0015.0014.2990.2932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1.0015.0012.6688.6643
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15.3895.381
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0.0015.0012.5087.505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11.0020.0070.006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004.0014.2956.297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报价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创新科技园10栋2楼

联系方式:0769-22898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联系方式:0769-2201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69-22016933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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