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SC1000014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56项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6,86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它披露事项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56项待报废固定资产均已达到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已不能满足使用需求。资产权属方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未进行抵押担保,未出租。2、交易标的按现状对外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规格、数量和功能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与转让方提前联系,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意向受让方凭双方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进行报名。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并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移交(转受双方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自移交之日起,标的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及安全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受让方须自移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易标的装卸、运输等工作,标的装卸、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6、交易标的搬迁、清场等工作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亦或擅自拆除《资产明细表》以外的设施、设备,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7、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同时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协议》。8、资产交割:以现场踏勘为准按资产现状进行交割,资产明细表不作为交付依据。9、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0、相关税费承担标的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11、转让方看货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8108191379。请意向受让方看货完成后联系蒋先生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东部运维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宏济中路39号附6号卢先生18380190013东部运维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街道山楠街124号卢先生18380190013东部运维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二路299号(中植一客)卢先生18380190013西部运维中心成都市IT大道高新西区公交站(近川大顺江校区)曾 先生13458524269南部运维中心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空港工业园天威路699号付先生18980029651北部运维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22号孙 先生18280364117北部运维中心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111号孙先生18280364117公司行政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111号孙 先生18280364117(报废资产摆放在成都市区多个维修场站内)12、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13、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受让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成交后计算结果为准。转让方指定账户: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开户行:工行成都创业路支行银行账号:4402275209000021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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