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2)、(3)、(4)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工程测绘资质要求:工程测绘(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③三项设计资质,或满足④设计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满足规划编制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至开标日期)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查询时,公司需查询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码,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 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