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灾项目大冶市金湖街办龙角山村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金湖街办龙角山村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DY-HS2025-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473
3、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街办龙角山村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2.0503(万元)
6、最高限价:332.0503(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 材料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C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3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已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的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是指已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实现数字证书(含签章)互认的 CA数字证书。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灾项目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矿业大厦
联系方式:1399598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枫树坳49号
联系方式:13886470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颖、陈兴贤
电话:13886470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