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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营口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装修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营口市 其他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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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营口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装修施工项目(标段编号:LNBBFA20260903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市公司本部及各县区分公司办公楼、营业厅、机房提供整体综合改造施工。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市公司本部及各县区办公楼、营业厅、机房整体综合改造施工,包括装修、机电、消防、门头、机房改造等。

项目预算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2.3本项目签约方式:框架协议+订单。

1.2.4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

1.2.5本项目施工地点:营口市及周边县区。

1.2.6本项目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所有工程均满足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1.2.7本项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8本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供应商须承担人工、所有主材、辅材、施工机械、运输、垃圾清运、成品保护、检测、维保、安全文明、拆除、辅料损耗等需要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1.2.9付款方式:1.进度款付款: 单项工程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甲方按单项工程委托订单的 80% 支付进度款。2.试运行: 初验合格之日起进入 3 个月试运行观察期,如有质量缺陷,承包方 7 日内整改完毕,期满无质量缺陷视为试运行合格。3.结算与尾款: 终验及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 97%,预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注:

(1)结算计价依据采用当期最新版《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配套费用定额、同期造价政策及中国电信集团相关管理规定;

(2)报价折扣仅针对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增值税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定额标准全额计取,不参与任何折扣;

(3)材料价格结算规则:主材、辅材优先采用项目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同期发布材料信息价;无对应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书面确认品牌规格单价后方可计入结算;未签字确认的市场价格不予计取。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

装修

装修

2

营口及各分公司

3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    (3) ${    2.1.6      2.1.5 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状态有效: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以上材料清晰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链接])证书查询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有效期。

2.1.7 供应商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完整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链接])核验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企业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及证书状态。

2.1.8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持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电子注册证书、持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存在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成交、签订合同前可完成原项目撤离、专职到岗履职,须提供建造师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或无法按期到岗,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须具备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电工人员至少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本岗位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复用;

(5)高处作业人员至少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本岗位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复用。

注:(1)须提供人员配置清单表;(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4)社保部门出具的距离响应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不接受第三方代缴】(5)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9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装修施工类同类业绩,同类业绩累计发票不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1)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查验截图;

(2)如为框架协议,时间以框架协议订单时间为准,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章页、订单日期)、订单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查验截图;

(3)业绩金额认定以对应有效发票的不含税金额为准,同一合同多次开票的,发票金额可累计,发票查验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查验结果应清晰显示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发票汇总表;如评审委员会认定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视为未提供有效业绩。

2.1.10 供应商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供应商响应。

2.1.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12 响应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5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6号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邮    编:

/

邮    编:

210800

联 系 人:

佟女士

联 系 人:

范紫莹

电    话:

/

电    话:

1474518733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mglnfgs@[链接]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见天翼保证金平台

账    号:

见天翼保证金平台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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