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机关、弥勒分公司、物流分公司2025-2027年宣传资料、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机关、弥勒分公司、物流分公司2025-2027年宣传资料、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完成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机关、弥勒分公司、物流分公司所需的宣传资料、展板、标识牌等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2.2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2.3服务期限:三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行一招三年;一签三年。
2.4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采购清单中全新货物,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货物的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交付货物。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供货。
(二)招标人在实际需求中发生采购清单中未列内容,由合同签订部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市场询价确定单价后,由中标人提供服务。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打印件);(2)2024年1月至今任意 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复印件(打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投标单位会提供依法缴税承诺及缴纳社会保险承诺。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7.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7.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提供承诺)。
3.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被移出的除外);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处罚期限满除外);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名单名录为准)。
注:上述内容查询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查询后提供给评标专家审查。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
①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2本项目接收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将所需提交以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及经办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发送至bjzbcg8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电子版及招标文件费用后,将及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注: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其相关资料及招标文件费用的最后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的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00分至2025年4月28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时30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以及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