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公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入围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DQC-2025-46CG)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金台区公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入围项目:
中标人:宝鸡秦皇瓦罐饮食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宝鸡利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陕西四季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陕西上上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陕西康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陕西祥林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西安向日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陕西达源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中标人:宝鸡市旭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0.000000 万元
二、其他:
金台区公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入围项目评审得分如下:
1、宝鸡秦皇瓦罐饮食有限公司总得分 88.64
2、宝鸡利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总得分 88.22
3、陕西四季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87.50
4、陕西上上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86.26
5、陕西康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82.98
6、陕西祥林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82.28
7、西安向日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80.18
8、陕西达源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总得分 79.48
9、宝鸡市旭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 78.6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
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0917- 3156678。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店子街 4 号
联 系 人:赵博
电话:0917-3801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
联 系 人: 薛毅清
电话: 0917-3156678
电子邮件: /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