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301]PTXCZJ[CS]2026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评分:
技术项16项目经理、技术项17保安队长、技术项18保洁主管:其中佐证材料“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更正为:“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其他佐证材料不变。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评分:
商务项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链接])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链接])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或认证机构自有官网或认证机构对外公开的其它查询渠道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查询截图内容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评分:
商务项2:“供应商具有防暴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保安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链接])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供应商具有防暴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保安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或认证机构自有官网或认证机构对外公开的其它查询渠道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查询截图内容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3905941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
联系方式: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4-2855533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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