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
本项目采购人: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湖公园环湖路周边整治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
(2)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玖仟零叁拾伍元叁角柒分; 小写:1489035.37元(税率13%),具体内容详见控制价清单。
(3)计划供货时间:暂定从2026年10月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止(以采购人实际发出的供货通知时间为准);供应商的供货不能影响施工总进度和工期;严格按采购人节点完成合同内容;如超期的,超期赔偿由供应商承担。
供货周期为接到采购人发出通知供货开始,至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段。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发出的供货通知时间为准。
对工期的其他要求: 无 。
(4)项目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
(5)采购具体内容及范围:
材料名称 | 单位 | 暂定供应量 | 备注 |
黑色辉绿岩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 m³ | 1989 | |
红色辉绿岩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 m³ | 9214.39 |
(6)其他情况:1、按项目部要求按时按量安排专人对接送货;2、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材料产品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包检测合格。
4、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名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址:[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无超期、未标注欠息、诉讼等不良记录、账户未休眠的银行资信证明)
(4)开具发票能力:提供自2023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开具的沥青混凝土材料的发票复印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5、报名时间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2026年 10 月 8 日上午9时至2026年 10 月 10 日下午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供应商需按报名人资格要求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前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7号金融人才公寓A栋二楼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3)邮件报名:供应商需按报名人资格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送至邮箱nnjccg@[链接],发送后可等待1个工作日,若未收到自动回复或确认信息,可拨打联系人电话核实资料是否成功接收报名资料。
(4)获取采购文件:在形式审查合格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免费发送采购文件(以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请务必保持预留的电话畅通、邮箱可正常接收邮件,避免遗漏文件。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于2026年 10 月 12 日10时00分00秒截止。
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 1 份,电子版 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存于U盘中,电子版形式是盖章的扫描件、其中商务部分是原始可编辑版本)密封送达提交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链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链接]#/ )上发布。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7号金融人才公寓A栋二楼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朱小虎
联系方式:0771-4805598 邮箱:nnjccg@[链接]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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