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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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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JFZB[CS]2025002、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JFZB[CS]2025002

项目名称: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4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2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39,566.14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5040300-保安服务厦门市行政中心2025-2027年安防工作服务2(年)1.审核进出市行政中心(含东区)车辆与人员。2.做好突发性事件、暴恐行为的应急处置。3.全天候监视监控视频,发现可疑点、可疑物,在第一时间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报告,并做好预先防范措施及疏散工作。4.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巡查,做好各值勤、值班部位的反恐、防火、防盗、防灾害、防泄密工作。5.引导进入市行政中心车辆有序停放、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2,24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序号①中的a条款,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5)根据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仅接受被邀请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磋商,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属于以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采购公告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09至 2025-05-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1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5-2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收标窗口,本项目收标窗口及谈判/答辩室信息详见磋商当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请供应商在评审当日自行携带好具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及公司CA参与线上磋商,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联系方式:0592-2896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林丁勇、庄玲、林玮如

电话:0592-585607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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