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GC-2025-07
建设地点: 中宁县县城
建设规模:本次新建石空片区雨污分流管道,新建d600-d1500雨水重力主管道,改造d400-800 污水管道, 对道路进行管沟开挖及恢复同时对未改造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等。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依据批准的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本项目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BIM技术(设计和竣工两阶段)等,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起至2025 年 10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5-579707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滨河路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人:刘博士 联系人: 焦卫忠
电话:0955-5639969 电 话:0955-7635711 19909566352
传 真: / 传 真: /
2025 年 9 月 30 日
[A6405000141100085001001]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