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9号(原门牌号: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3号)4-5层房产招租 | ||
| 项目编号 | 202512002076 | 租赁底价 | 0.002025万元/平方米/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23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9号(原门牌号: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3号)4-5层房产招租 | ||||
| 坐落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9号4-5层 | 楼盘名称 | - | ||
| 租赁底价 | 0.002025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8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一次性给予4个月(实际租赁期限不满一年导致违约退租的,则需补缴免租期租金等费用;若实际租赁期限满一年不满四年,则需补缴2个月免租期租金等费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递增1%(即租赁期限的第3、5、7年递增) | 招租用途 | 房产证证载用途为办公 | ||
| 产权证号 | 渝(2025)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550405号 系大证未分割 | ||||
| 楼层 | 4-5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办公 | 招租面积(㎡) | 1632.98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标的。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明咨字(2025)第017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7-08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承租后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存放、经营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放射性等的危险物质;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存放包括但不限于食用油(短期生活所需用量食用油除外)、非食用油、矿物油、汽油、柴油、机油等一切油类物质,不得从事与油类物质有关的分装、经营等行为。 2、本次招租享有免租期,实际租赁期限不满一年导致违约退租的,则需补缴免租期租金等费用;若实际租赁期限满一年不满四年,则需补缴2个月免租期租金等费用。 3、该物业现状有两个楼梯通向室外、无电梯。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并承担租赁期内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所涉及的全部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道、消防系统全面整改与验收、排水系统接入、内部装修、垃圾清运等。现有设施设备可无偿使用但需自行维护,同时需承担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责任。 4、若房屋内存在垃圾,需自行清理。 5、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和情况。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86839777(节假日除外) |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江北国投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0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江北分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 138966501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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