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施工) | 项目代码: | 2402-330212-04-01-562212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袁工 电话:0574-87859817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史莲萍、徐春杰 电话:0574-88950832 |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管径达到1200mm且顶进长度达到本项目顶进长度60%(即585m)及以上的顶管施工业绩。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管道工程(包含开挖施工约205米及顶管施工约975米)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规模: | 新建DN1200大嵩水厂配套管道,长度约2.86千米。 | 标段(包)划分: | A3302120280026220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 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20280026220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4,702,40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管径达到1200mm且顶进长度达到本项目顶进长度60%(即585m)及以上的顶管施工业绩。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1-16至2026-02-06,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2-09,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login%EF%BC%89%3C/b%3E%3C/div%3E%3Cp%3E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8225165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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