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1、原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投标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30,现修改为:2025年9月23日9:30。2、原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7:30 时前到帐,现修改为:2025年9月22日17:30 时前到帐。3、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答疑文件附件。4、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答疑文件附件中有关答辩会的注意事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计投标人一次非正常投标,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视情形按弄虚作假进行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未使用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因此造成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