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C2025-ZB-076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西七路道路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5.759203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4.57654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4.89746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1612013201512205;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苗龙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1612019202103402;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161201220120692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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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3号
联系人:段宇泽
电话:0917-3662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乔楠、王莉、李峻豪
电话:0917-3552019
电子邮件:397567248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