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宣化区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5)2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5〕3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宣化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宣化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宣化区王家湾乡、庞家堡镇、李家堡乡等八个乡镇区域内所辖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水毁恢复重建。建设内容为公路路基、路面、防护及沿线设施水毁恢复重建,建设长度共4.516千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张家口市宣化区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5年12月0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12月0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条(段)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有效业绩均认可)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12月0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曾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一条(段)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1.6其他要求: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目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资质企业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施工投标人与本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其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12月0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曾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一条(段)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相应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8至2025-12-14,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000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张家口市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董尚峰;联系电话:0313-3687834,电子邮箱:xhqjtysjjhk@163.com;招标代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郝小龙;联系电话:18103237287;电子邮箱:30634049@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交通运输局科技信息股
电话:0313-3687052
电子邮箱:jtjkjxx@sohu.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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