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KYTP2025-07-0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75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粮油水果类);(002)泰安 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
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蔬菜水产品类);(003)泰安分行职工食堂
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标段:肉家畜家禽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粮油水果类))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以来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同类型供货服务
项目业绩一份。【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审核,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
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
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
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 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
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
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供应商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资格。在任何时候
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
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
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002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蔬菜水产品类))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以来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同类型供货服务 项目业绩一份。【业绩开标
时提供合同原件审核,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必须满足
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
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
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
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 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
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
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
实际控制。
供应商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资格。在任何时侯 发现供应商提交的
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 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
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 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
应商的责任;
(003泰安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标段:肉家畜家禽类))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以来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同类型供货服务 项目业绩一份。【业绩开
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审核,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
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
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
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 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
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
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
实际控制。
供应商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资格。在任何时候 发现供应商提交的
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 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
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
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套。采购文件:每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