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全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2025-07-02
项目概况
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全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SY-2025-08
项目名称: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全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万元
最高限价:33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对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全院医疗设备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质量要求:满足《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要求。
服务地点: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2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3.5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属于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3.6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进行审核。审核资料需保证清晰,如出现模糊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给供应商。报名资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按照上列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封面请写“临沧市中医医院(凤翔院区)全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报名资料,并写上供应商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