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501G2507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肇源县 2025 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源发改发(2024)64号)及关于肇源县 2025 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源发改发(2025)37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工程涉及 21个供热小区域,改造老旧日二级管网管沟长度22525米,管道长度61260.6米,配套阀门井室 180座,DN50-DN300二级网主管道焊接球阀1730个。其中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管网19个分项,分别为(1)丽江新城A区二级网改造工程(2)丽江新城B区二级网改造工程(3)丽江新城C区二级网改造工程(4)拉菲公馆二级网改造工程(5)致富站东侧小二楼二级网改造工程(6)荷风莲苑二期二级网改造工程(7)西海小区东侧公寓二级网改造工程(8)学府新城D区5-7号楼二级网改造工程(9)学府C区独栋高层二级网改造工程(10)广南多层二级网改造工程(11)三小学住宅二级网改造工程(12)博远汽车城B#二级网改造工程(13)学府D区1-4#二级网改造工程(14)教委续建住宅二级网改造工程(15)张志高层住宅二级网改造工程(16)宜景一层车库住宅二级网改造工程(17)开元新城西区二期二级网改造工程(18)东环别墅二期C4二级网改造工程(19)远望松江北区住宅地库管道二级网改造工程。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5年08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共计42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
2.8最高投标限价:21094566.04元;其中一标段:16323732.06元;二标段4770833.98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针对以下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可以兼投不兼中。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社保记录(提供任一保险记录证明材料均可)。(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本办法发规定且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招标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信息和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参考(以网站实际操作为准):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2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5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9.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6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则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黑龙江省肇源县嫩江大街354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9-888928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8号2层20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45687307
10.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0.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9-822315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