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城北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czqjgc2026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质疑回复如下:
一、质疑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P37: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施工合同 额不低于 1 亿元且处理规模不低于 1.4 万立方米/天(或 1.4 万吨/ 天)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满分 2.5 分。 请问:中水处理厂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上述业绩不符合要求。再生水项目、中水项目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问题二:关于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一)资信标评审的企业业绩评分项要求中写到: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且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或1.4万吨/ 天)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 分,满分 2.5 分。 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业绩金额、日处理规模以合同为准。 问:我单位提供企业业绩证明资料中,日处理规模评分因素在竣工资料中体现,竣工资料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盖章齐全,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日处理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项目业绩类型、规模等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项?二、其他要求”中“3、人员考勤”内容调整为:“3、人员考勤: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期内每月在现场的在岗时间不少于22个日历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5个日历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考勤”。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全椒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5层
联系人:郭成
联系方式:0550-23029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皖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全椒县襄河镇襟襄南路610号画荷苑小区1幢201商铺
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0550-2302981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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