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块煤智能干选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实验室工程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块煤智能干选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实验室工程
2.采购编号:HYCG-2025-GC-571
3.招标范围:
包段号 | 标的名称 | 备注 |
1 |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块煤智能干选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实验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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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采用多轮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可进入后续谈判,采购人将设定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未按时提交二次报价的,其报价维持首次报价不变,并按照该报价进行评审。
注: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乙63号天地建井研究院基地,对实验室相关车间及附属设施进行整修,增加设备基础和支架,以及相关设备及管线的安装。
(2)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施工工程。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调试(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施工工程;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廉洁负责,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工程缺陷和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满足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含主要材料采购,并经发包人确认);包含各项施工措施费、现场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发包人按场地现状交付);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消缺整改;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归档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3.2工程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乙63号天地建井研究院基地。
3.3工期:25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4其它: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4.1 资质要求:
(1)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财务要求:近一年( 2024年至今,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3 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至少有已完成同类型业绩 1项【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以及所完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4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相符);3年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近5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规模项目;提供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签字)、业绩证明及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近5年(2020年至今)至少参与1个类似工程技术管理;提供职称证书、业绩证明及社保证明。
3.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造价员1名,具备造价员资格;材料员1名(至少),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等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器械司机需持特种作业资格证。
5.人员管理:主要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变更需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交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4.5 信誉要求((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须确保不存在第二章1.4.3条款中列明的任何禁止性情形,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4.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5.1发售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 17 时 ~2025 年 9 月 16 日 9 时
5.2文件售价:300元/包段
5.3汇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5.4购买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完成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
5.3投标人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至下列账户:
户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224018010066337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联行号:301100000074)
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编号+标书费”字样(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开标20个工作日内开具,投标人登录国家税务网站自行下载。
6.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6日 9 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公开性竞争性谈判,不需要CA锁。无开标环节,供应商须在报价开启前将响应文件上传。
7.开标
开标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9 时。
开标地点:通过“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采 购 人:梁工联系方式:13781839226
采购组织:曹工联系方式:01082276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