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塘镇蒋墅片区城镇污水收集项目(EPC+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皇塘镇蒋墅片区城镇污水收集项目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经发行【2025】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阳市皇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丹阳市皇塘镇蒋墅集镇;
2.1.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主管网6.8km,2500t/d污水泵站1座,1200t/d污水泵站1座,管网检测修复5km,集镇住户污水收集管网4.98km,商铺及企事业单位配套支管0.9km。
2.1.3 合同估算价:1761.25万元(其中设计费20.18元,施工费1741.07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月1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6月13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内容包含: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等费用);
2.2.2施工内容:皇塘镇蒋墅片区城镇污水收集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2.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具体详见3.8。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3)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1)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2)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3项目管理机构:
3.3.1设计负责人
(1)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0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网(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网(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管网(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3.6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 近两年内(自2023年12月9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近一年内 (自2024年12月9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近三个月内 (自2025年12月9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协议;
5)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施工单位)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施工单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7)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5)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6)本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6日00:00至2025年11月10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s://***/TPBidder/memberLogin%EF%BC%8C%E7%BD%91%E4%B8%8A%E6%94%AF%E4%BB%98%E5%B7%A5%E5%85%B7%E8%BD%AF%E4%BB%B6%E4%BD%BF%E7%94%A8%E8%B4%B9%E4%BA%BA%E6%B0%91%E5%B8%81105.0%E5%85%83%EF%BC%88%E5%90%AB%E6%89%8B%E7%BB%AD%E8%B4%B95%E5%85%83%EF%BC%89%EF%BC%88%E5%94%AE%E5%90%8E%E4%B8%8D%E9%80%80%EF%BC%89%EF%BC%8C%E5%B9%B6%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9%80%BE%E6%9C%9F%E4%B8%8D%E5%BE%97%E4%B8%8B%E8%BD%BD%E3%80%82%3C/p%3E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合格得分6.6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前10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10名大于等于3名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 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综合评估法三: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本章节页数≤15页) | 1.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并提供踏勘记录、航拍照片及踏勘分析。 2.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3.施工与各单位(业主、街道、设计、小区住户等)的衔接、协调措施。≤15页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本章节页数≤25页)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分析施工重点、难点及应急处理措施及承诺,并提出项目管理合理化建 议(特别是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分析如何提高污水接户率、如何彻底做到雨污分流、如何提高污水进水 COD 浓度)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本章节页数≤5页)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本章节页数≤5页)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本章节页数≤25页)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本章节页数≤15页)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本章节页数≤5页)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本章节页数≤5页)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方式回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 2025年11月9日10:00 前抵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13(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 88号丹阳行政审批中心四楼)并签到,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签到完成后直至答辩结束,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离开答辩现场,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每章节篇幅不得超过规定页数,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版面大小除附图可采用A3幅面外,其余部分均采用A4幅面,排版样式采用竖版。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市政工程为 86%〜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施工技术总负责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给水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满足得0.5分,否则不得分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满足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 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A级得4分,B级得3.2分,C级得2.4分,D级得1.6分,E级得0分。 注: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0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成员中最高等级折算得分计算。 | |
8.定标程序
(一)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二)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为7名。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名,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
(3)定标: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11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具体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适应性、详尽程度,方案由中标候选人在定标会当天提供纸质设计文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11.其他
11.1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1.3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1.4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2.联系方式
12.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丹阳市皇塘镇新丰街10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01
联系人:梅建军 联系人:胡钇豪
电话:0511-86633460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邮编:212300
12.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511-86568807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6906601
12.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s://***/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Home/Login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