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古蔺县大寨苗族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大寨苗族乡烤烟房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STC-20251212
2.项目名称:大寨苗族乡烤烟房建设项目。
3.采购人:古蔺县大寨苗族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大寨苗族乡烤烟房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大寨苗族乡。(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5%AE%98%E7%BD%91%E4%B8%8A%E4%BB%A5%E5%85%AC%E5%91%8A%E5%BD%A2%E5%BC%8F%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磋商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系参与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在四川华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线下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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