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以北片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以北片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8-410105-04-02-515124,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以北片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25-GC-0641
2.3项目概况:丰乐路(宋寨南街-东风路)、文劳路(渠西路-文化路)、丰华路(丰乐路-北三环)、中方园路(北三环-国基路)、索凌路(连霍高速-宏安路)、云鹤东街(喜洋洋幼儿园-金明路)、知雨路(朝阳路)(国基路-宏达街)、园田路(北三环-博卉路)、王寨街(金杯路-索凌路)等道路的雨水工程(含道路恢复工程)、污水工程(含道路恢复工程)、信息化工程。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
2.5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8.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委派;
2.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委派;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对应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88%E9%A1%B9%E7%9B%AE%E6%80%BB%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3%80%81%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6%96%BD%E5%B7%A5%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5%A7%94%E6%89%98%E4%BB%A3%E7%90%86%E4%BA%BA%EF%BC%8C%E5%B9%B6%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8%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4%B8%BA%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8%87%B3%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9%E3%80%82%3C/p%3E%3Cp%3E
4.4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6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7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联合体要求:
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5.2牵头人不做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BidOpening/%EF%BC%89%E2%80%9D%EF%BC%8C%E5%87%AD%E4%BC%81%E4%B8%9ACA%E9%94%81%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B0%9A%E6%9C%AA%E5%8A%9E%E7%90%86%E4%BC%81%E4%B8%9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A%84%EF%BC%8C%E8%AF%B7%E7%99%BB%E5%BD%95%E9%83%91%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F%BC%88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EF%BC%89%EF%BC%8C%E6%9F%A5%E9%98%85%E7%BD%91%E7%AB%99%E9%A6%96%E9%A1%B5%E2%80%9C%E9%80%9A%E7%9F%A5%E5%85%AC%E5%91%8A%E2%80%9D%E6%88%96%E2%80%9CCA%E5%8F%8A%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2%80%9D%E4%B8%AD%E3%80%8A%E5%85%B3%E4%BA%8E%E6%95%B0%E5%AD%97%E8%AF%81%E4%B9%A6(CA)%E4%BA%92%E8%AE%A4%E5%8A%9F%E8%83%BD%E4%B8%8A%E7%BA%BF%E8%AF%95%E8%BF%90%E8%A1%8C%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F%BC%88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EF%BC%89%EF%BC%8C%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F%BC%8C%E5%B9%B6%E5%AE%8C%E6%88%90%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5%BA%93%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九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BidOpening/%EF%BC%8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7%99%BB%E9%99%86%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3%80%82%E4%B8%8D%E8%A7%81%E9%9D%A2%E6%9C%8D%E5%8A%A1%E7%9A%84%E5%85%B7%E4%BD%93%E4%BA%8B%E5%AE%9C%E8%AF%B7%E6%9F%A5%E9%98%85%E9%83%91%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4%B8%93%E5%8C%BA%E7%9A%84%E3%80%8A%E9%83%91%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F%BC%8C%E6%A0%B9%E6%8D%AE%E6%89%8B%E5%86%8C%E8%A6%81%E6%B1%82%E5%81%9A%E5%A5%BD%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7%9A%84%E5%87%86%E5%A4%87%E5%B7%A5%E4%BD%9C%E3%80%82%3C/p%3E%3Cp%3E
备注:①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能签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9号
联 系 人:周少静
联系电话:0371-63673719
传真:无
邮箱:jsqcgj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联 系 人:贾浩然
联系电话:0371-63337362、19939682893
传真:无
邮箱:sctdlb@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东200米聂庄G区9楼
联系电话:0371-86092763
传真:无
邮箱:jsqjgb@126.com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