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部县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4】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部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部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4】2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部县;
2.2建设规模:建设废铝、废铜和废旧电子产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生产线。采用“废铝预处理+熔炼+精炼+铸锭+铝灰处理”技术形成铝再生,建设双室熔炼炉、精炼炉铝灰处理系统、铝粒筛选车间、熔炼车间、环保设施等;采用“废铜预处理+熔炼+铸锭””技术形成铜再生,购置345套设备;采用“粉碎分离成套+全封闭自动化拆解+精细化智能分选+无害化处置”技术形成废旧电子产品精细化拆解,购置106套设备。建成后年处理能力废铝5万吨、废铜5万吨、废旧电子产品 200 万台。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厂房、新建配套管理用房、园区道路、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
2.3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涉及的全部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2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17-55222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部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蜀北街道一环路49号1-附3号 邮 编: 6373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17-69016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501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邵先生 项目负责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847221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6年01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511321-04-01-93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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