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8.00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外包服务项目,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①米、面、油类;②鲜肉及肉制品类;③果蔬菜类;④副食调料类;⑤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 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 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信誉情况:(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E7%9A%84%E4%BF%A1%E7%94%A8%E6%8A%A5%E5%91%8A(%E4%BF%A1 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格式见磋商文件)
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注: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文件获取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①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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