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5-2026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3-00124
项目名称: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5-2026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9900
最高限价(元):809900
采购需求:查看
(1)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2)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4350
最高限价(元):814350
采购需求:查看
(1)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2)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1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会议地点为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一个供应商在2个包组均排名第一,则按其所投自然包号(01包组、02包组)顺序确定其中标包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1560982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72321
邮箱地址: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电 话:024-2337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