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7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15,0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省道S249线韶关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补遗书(第1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书(第1号),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提供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业绩。拟提交业绩未单独列明路基、桥涵公里数,仅标注项目总公里数,项目总公里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项目包含路基或桥梁或桥涵或涵洞或盖板涵等施工内容。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本次 “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 业绩最低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二:请问此次挂网的清单文件是“招预”表,并不是常规招投标的“招清”表,是否有新的招清单表的格式文件呢? 答: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本补遗书附件。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省道S249线韶关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为省道S249线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本项目的项目名称现以省道S249线韶关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施工为准。 问题三: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以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算”和“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1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请问:联合体投标时,若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已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另一成员是否可以不提供业绩? 答:可以。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第1号)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第1号)为准,补遗书(第1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书(第1号),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北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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