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09SZ-557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于 <2025年09月1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09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鸿运致胜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鸿运致胜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鸿盛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鸿盛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清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清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275089.1400> | <3252367.9600> | <3254106.53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730> | <7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朱岑>朱岑> | <严练开>严练开> | <张泽民>张泽民>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82008281>鄂242182008281> | <鄂242151654115>鄂242151654115> | <鄂242131436606>鄂242131436606>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2日>至 <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