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珠海市燃气抢险调度指挥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5825001)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内容需要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 预算金额”修改为: ■[18,920,604.20]元。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8,920,604.20]元。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 投标保证金金额”部分条款修改为: ■[370,000.00]元。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 暂列金额” 部分条款修改为: ■按照[867,9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部分条款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66,652.84]元报价,不得竞争。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合同价款支付”部分条款修改为: ■预付款:[1.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预付款其中的10%作为人工费用预付款一次性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 2.中标人出具不小于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担保(要求同履约担保),担保期须覆盖至预付款全部扣回。 3.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完成合同签订并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至预付款金额的100%。 4.预付款在开工后的前2次进度款(不含工人工资款项)中等额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50%,当期不足扣回的在下一期工程款中扣除,仍不足则在下下期扣除,直至按约定完成预付款扣回为止。]。 七、招标文件所有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的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最新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 珠海港航运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航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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