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应城市渔子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监理(HBYC-202511SL-002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C-202511SL-002001002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应城市渔子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25]182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争取上级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衡丰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应城市杨岭镇祝墩村
建设规模:渔子河水库为中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 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水库正常蓄水位58.0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死水位 51.57米,设计洪水位59.07米,校核洪水位59.54米。总库容2025万立方米,死库容13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288万立方米, 调洪库容602万立方米。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对本工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监理、试运行(如有)、工程各阶段验收等服务;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工作,负责做好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服务,并接受项目法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为工程监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5日历天,其中实际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共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7777.96 万元。
| ||||||||||||||||||||||||||||||||||||||||
| 2.3其他: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84.539 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近三年内成立的单位,须按成立年份提供证明材料。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监理业绩(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共同作为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被投标人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出具官方网站(官方网站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5%8A%A0%E7%9B%96%E5%8D%95%E4%BD%8D%E5%85%AC%E7%AB%A0%E4%B8%BA%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3%80%82%3Cp%3E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④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拟任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11月11日
| ||||||||||||||||||||||||||||||||||||||||
| 备注:本项目支持“一网通投”,可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招投标活动。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