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汽车金融业务2025-2027年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标人)委托,就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汽车金融业务 2025-2027年保险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汽车金融业务 2025-2027年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SPDB-830-ZH-2025FW0012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汽车金融业务 2025-2027年保险服务项目
2.2 服务需求 : 在 招标人 提出保险购买需求时第一时间为采购人办理保险承保,并提供业务发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如发生财产损失积极为采购人办理理赔服务,及时反馈理赔处理情况,达成理赔意向后迅速支付赔款。
2.3 服务内容 :
( 1)招标 人拟针对在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办理汽车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经销商库存融资车辆购买财产一切险,附加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盗窃、抢劫损失条款。
( 2) 单笔保险购买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准,即由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单笔业务需求,保险标的为银行融资车辆,保险期限以单笔业务实际需求为准。
( 3) 单笔业务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且保单上应加注:非经第一受益人认可,保单不可修改。
( 4) 单笔业务保单应覆盖被保险人全部地址。
( 5) 不接受投标人设立免赔条件与免赔率。
2.4服务期: 合同期限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2.5服务响应时间:招标人提出投保或批改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被保险人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或批改工作。
2.6入围家数:最多入围5家
2. 7 服务地点:重庆、全国各地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注:
( 1) 提供营业执照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 2 )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范围(须明确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行相关义务等具体事项)、授权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及合同履行期)、所授权的具体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须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一致)。(授权书格式自拟,但需包含上述必备内容,且文字表述清晰、无歧义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投标人 在 中国 保险协会 公布的保险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中的 偿付能力信息披露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须为 B级及以上。
注:提供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的 2025 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核心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偿付能力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无论其具体文件名称如何表述,需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所属报告期、风险综合评级的具体等级), 投标人无需提供整本报告,仅需提供报告封面及报告中包含上述信息的页面即可);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相关报告。
3.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具有 202 2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 合同 /协议签订日期 或保单签单日期 为准 ) , 具有 1个金融机构类似车辆融资保险服务业绩。
注:
( 1)提供合同的:
1. 须提供业绩合同 /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合同内容页中涉及的敏感商业信息可作脱敏处理,但不得影响关键条款的完整性与可识别性。)
2.业绩主体认定
①总公司投标:可认可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分公司业绩视为总公司有效业绩)。
②分公司投标:仅认可参与本次投标分公司自身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定。
( 2)提供保险保单的:
1.投标人须提供保险保单,保单应体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信息,保险内容,并有保险人保单专用章。(如投保人、被保险人非金融机构的,应在保险内容中体现受益人为金融机构)
2 .业绩主体认定
①总公司投标:可认可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名义 出具的保单 (分公司业绩视为总公司有效业绩)。
②分公司投标:仅认可参与本次投标分公司 自身 名义 或分公司下属公司出具的保单 ,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定。 (由下属公司出具保单的,还需额外提供公司管理情况说明)
3. 4投标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投标人 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
3. 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或扫描件 清晰;如 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提供 近 6个月内 任意一期 依法纳税和 近 6个月内 任意一期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注: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可提供总公司的缴纳证明。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 年内(从 2022年 6 月 1日起至今 )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4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 年内(从 2022年 6 月 1日起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 ( 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2022年 6 月 1日起至今),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在 “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 (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3. 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三 年内(从 202 2 年 6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 关联实体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为 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 以上 1-7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以上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要求 中任意一条 不满足,其投标 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年 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00至1 2 : 0 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 3)招标文件费缴费回执单扫描件或截图;
( 4)《文件领取表》。
2、缺少上述任意资料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 500 元/套 (售后不退)。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5年 6 月 28 日 10 : 0 0 时前 以电子邮件 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4.5 招标人应于2025年 6 月 30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 9时30分;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