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两室一站”和 防护装备洗涤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5086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两室一站”和 防护装备洗涤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41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41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表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0,41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41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金额 | 品目号 最高限价 | 所属 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两室一站设备 | 1批 | 823476 | 823476 | 工业 | 否 |
1-2 | 防护装备洗涤室设备 | 1批 | 76940 | 76940 |
备注:
1.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附表2:采购清单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序号 | 装备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1-1 | 两室一站设备 | 1 | 空气充填泵 (含主机、呼吸过滤器) | 1台 | 250000 | 250000 |
2 | 储气瓶组 | 1台 | 50000 | 50000 | ||
3 | 防爆充气箱 | 1台 | 70000 | 70000 | ||
4 | 空气分析仪 | 1台 | 22143 | 22143 | ||
5 | 气瓶架 | 6件 | 3000 | 18000 | ||
6 | 气密水槽 | 1件 | 6292 | 6292 | ||
7 | 信息登记工作台 | 1个 | 4500 | 4500 | ||
8 | 充气管路系统 | 1套 | 10890 | 10890 | ||
9 | 充气室操作流程板 | 1个 | 1000 | 1000 | ||
10 | 空气呼吸器测试仪 | 1台 | 110000 | 110000 | ||
11 | 控水架 | 1件 | 4500 | 4500 | ||
12 | 专用维修工具 | 1套 | 3000 | 3000 | ||
13 | 呼吸器架 | 1件 | 3000 | 3000 | ||
14 | 检测装配工作台 | 1件 | 4000 | 4000 | ||
15 | 钳工维修工作台 | 1件 | 5324 | 5324 | ||
16 | 维修室管路系统 | 1套 | 10648 | 10648 | ||
17 | 维修室操作流程板 | 1个 | 1000 | 1000 | ||
18 | 水压系统 | 1套 | 188000 | 188000 | ||
19 | 水过滤系统 | 1套 | 9100 | 9100 | ||
20 | 气瓶夹具倒水一体机 | 1台 | 11011 | 11011 | ||
21 | 气瓶烘干机 | 1台 | 14000 | 14000 | ||
22 | 电动葫芦 | 1台 | 8000 | 8000 | ||
23 | 内窥观察灯 | 1个 | 5000 | 5000 | ||
24 | 瓶阀小推车 | 1台 | 2178 | 2178 | ||
25 | 气瓶检测站气路设备 | 1套 | 10890 | 10890 | ||
26 | 水压检测站操作流程板 | 1个 | 1000 | 1000 | ||
1-2 | 防护装备洗涤室设备 | 27 | 登记柜台 | 1个 | 4500 | 4500 |
28 | 办公椅 | 2张 | 300 | 600 | ||
29 | 工作椅 | 6张 | 80 | 480 | ||
30 | 预洗池 | 2个 | 4300 | 8600 | ||
31 | 服装分拣台 | 6个 | 4000 | 24000 | ||
32 | 新风除湿系统 | 1台 | 10000 | 10000 | ||
33 | 自吸风熨烫机 | 1台 | 10000 | 10000 | ||
34 | 储衣架 | 1个 | 7260 | 7260 | ||
35 | 洗鞋机 | 1台 | 7000 | 7000 | ||
36 | 烘鞋机 | 1台 | 3000 | 3000 | ||
37 | 板车 | 2台 | 500 | 1000 | ||
38 | 高压水枪(卷盘) | 1个 | 500 | 5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规定执行。
(4)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6)投标人信用记录: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7)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标的名称按照本文件第一章 “附表2:采购清单”中“序号1至序号38”的装备名称(标的名称)进行填写,不得有缺漏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9日至 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标的名称按照本文件第一章 “附件2:采购清单”中“序号1至序号38”的装备名称(标的名称)进行填写,不得有缺漏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
(10)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③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编 | 350001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4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陈鹏辉、17750207868、18959173501 | ||
电子信箱 | fjhrzb@126.com | 传真 | 0591-83732662 |
账户信息(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
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旗麓北大道11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0591-2289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4
联系方式:陈鹏辉17750207868、1895917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17750207868、18959173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