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沁阳市智慧农业种养基地建设项目EPC和监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焦公资工程F2025-044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501-410882-04-01-498180 |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 |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智慧农业种养基地建设项目EPC和监理项目已由沁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1-410882-04-01-498180,项目业主为沁阳市国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沁阳市国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市场融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沁阳市王曲乡,主要涉及东渠沟村、中渠沟村和中王占村。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本标段包含勘察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计后续服务等)、采购、施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
二标段:施工准备、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3招标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42亩,包含2个地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日光温室、玻璃温室、配套服务用房等,具体内容如下:地块一:占地面积约134.40亩,主要包括日光温室14栋、60016㎡,配套用房780㎡;配套电力设备、给排水设备、大棚内种植设备及数字农业相关设备等;同步对室外道路、围墙、室外配套管网等进行建设。净种植面积约61.38亩,其中五彩椒净种植面积约27.18亩、口感西红柿种植面积约34.20亩。地块二:占地面积约607.60亩,主要包括玻璃温室1座、20400㎡,日光温室58座200332㎡,配套用房3200㎡;配套电力设备、给排水设备、大棚内种植设备、无土栽培设施、鱼菜共生系统、科研检测设备、数字农业相关设备等;同步对室外道路、围墙、室外配套管网等进行建设。其中,日光温室内净种植面积约204.89亩,主要种植口感西红柿;玻璃温室鱼菜共生系统占地面积约10000㎡,其中生菜种植面积约12亩,其余为水池用于养殖鲈鱼;玻璃温室内无土栽培种植口感西红柿净种植面积约15.60亩。
2.4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综合费率为100%,以评审金额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200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1276.92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727.56万元);
二标段控制价及最高限价为400.38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730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期限45日历天)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7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②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④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二标段要求:
3.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总监。
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一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5.2二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F%BC%8C%E8%BF%9B%E8%A1%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11%E6%9C%8821%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1%E6%9C%8827%E6%97%A523%E6%97%B6 59分。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8时30分。
5.2.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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