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光伏产业中试研发暨概念验证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4-511534-04-01-233414】FGQB-00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4-511534-04-01-233414】FGQB-003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光伏产业中试研发暨概念验证中心项目(一标段)设计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改造2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服务于宜宾高新区光伏产业中试研发和概念验证,并配套中试暨概念验证基地平台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原有厂房生产车间的一层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4400㎡,改造后作为生产实验室,建安工程费约5129万元。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并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以及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配合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6 22:00 至 2025-06-16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2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