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DSCQ20250A4C1394107 |
|---|---|
| 项目名称 | 标的2:保定市莲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干休所小区11-1-401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保定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干休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01,1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0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公告中附件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3.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4.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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