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勘察设计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复函》(冀发改函[202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该项目途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鸡泽县、曲周县、邱县。路线起自邯郸绕城高速,在绕城高速枢纽互通西侧设置端口收费站,向东经永年区广府镇,鸡泽县双塔镇、小寨镇,曲周县曲周镇、第四疃镇,邱县新马头镇、香城固镇,在杜庄村附近终于邯郸邢台市界,与规划的邯郸至济南高速邢台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8.5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3座,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2处,服务型互通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15座,收费站8处(其中端口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开放式服务区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开放式),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同步设置连接线5条,总长约18.6公里,其中,太极路连接线一级公路标准,长约2.1公里;广府连接线、鸡泽连接线、曲周西连接线二级公路标准,分别长约3.7公里、2.3公里、4.7公里;改造曲周北连接线,长约5.8公里。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鸡泽县、曲周县、邱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连接线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现场监理以及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设计变更审查),并形成相关的审查报告(包括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2.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3.1.2 其他要求:(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F%BC%88%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1%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http://www.creditchina.gov.cn/)%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5%88%97%E5%85%A5%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EF%BC%883%EF%BC%89%E6%9C%AC%E5%85%AC%E5%91%8A1%E4%BF%AE%E6%94%B9%E4%B8%BA%EF%BC%9A%E9%A1%B9%E7%9B%AE%E5%B7%B2%E5%85%B7%E5%A4%87%E6%8B%9B%E6%A0%87%E6%9D%A1%E4%BB%B6%EF%BC%8C%E7%8E%B0%E5%AF%B9%E8%AF%A5%E9%A1%B9%E7%9B%AE%E7%9A%84%E5%8B%98%E5%AF%9F%E8%AE%BE%E8%AE%A1%E7%9B%91%E7%90%86%E8%BF%9B%E8%A1%8C%E5%85%AC%E5%BC%80%E6%8B%9B%E6%A0%87%E3%80%8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5
08:30至2025-09-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9090/BidOpening%EF%BC%89%E2%80%9D%E6%8C%89%E6%97%B6%E5%AE%8C%E6%88%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3%80%81%E7%A1%AE%E8%AE%A4%E5%B7%A5%E4%BD%9C%EF%BC%8C%E5%B9%B6%E5%8F%AF%E5%9C%A8%E5%BC%80%E6%A0%87%E7%9B%B4%E6%92%AD%E5%A4%A7%E5%8E%85%E8%A7%82%E7%9C%8B%E5%BC%80%E6%A0%87%E8%A7%86%E9%A2%91%E7%9B%B4%E6%92%AD%E3%80%828.2%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9%87%87%E7%94%A8%E8%B5%84%E6%A0%BC%E5%90%8E%E5%AE%A1%E6%96%B9%E5%BC%8F%E5%8F%8C%E4%BF%A1%E5%B0%81%E5%BD%A2%E5%BC%8F%EF%BC%8C%E8%AF%84%E6%A0%87%E5%8A%9E%E6%B3%95%E9%87%87%E7%94%A8%E7%BB%BC%E5%90%88%E8%AF%84%E4%BC%B0%E6%B3%95%EF%BC%9B%E6%9C%AC%E9%A1%B9%E7%9B%AE%E6%89%A7%E8%A1%8C%E2%80%9C%E5%8F%8C%E7%9B%B2%E2%80%9D%E8%AF%84%E5%AE%A1%E3%80%81%E2%80%9C%E5%88%86%E6%95%A3%E2%80%9D%E8%AF%84%E6%A0%87%EF%BC%8C%E8%BF%9C%E7%A8%8B%E5%BC%82%E5%9C%B0%E5%88%86%E6%95%A3%E8%AF%84%E5%AE%A1%E3%80%828.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5%8F%91%E5%B8%83%E5%90%8E%EF%BC%8C%E5%8D%B3%E8%A7%86%E4%B8%BA%E5%B7%B2%E9%80%81%E8%BE%BE%E6%89%80%E6%9C%89%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4%BB%8E%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8%87%AA%E4%B8%BB%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C%E5%B9%B6%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6%9C%89%E6%97%A0%E6%BE%84%E6%B8%85%E6%88%96%E4%BF%AE%E6%94%B9%E3%80%82%E5%A6%82%E5%AF%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C%89%E7%96%91%E9%97%AE%E6%88%96%E5%BC%82%E8%AE%AE%E7%9A%84%EF%BC%8C%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5%8F%AF%E4%BB%A5%E5%9C%A8%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5%8C%BF%E5%90%8D%E6%8F%90%E5%87%BA%E3%80%82%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4%BB%8E%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6%88%96%E6%9C%AA%E5%8F%96%E5%88%B0%E5%AE%8C%E6%95%B4%E8%B5%84%E6%96%99%EF%BC%8C%E5%AF%BC%E8%87%B4%E6%8A%95%E6%A0%87%E8%A2%AB%E5%90%A6%E5%86%B3%E7%9A%84%EF%BC%8C%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8%B4%A3%E4%BB%BB%E3%80%82%3Cp%3E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郝先生、栗先生,电话:0310-626819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苗佳佳,王思琪,张雪辉;联系电话:0310-705520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0-6268126、6268191
电子邮箱:
hdjtjjc@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4.联系方式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
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上述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序号
| 业绩要求
|
(1)
| 勘察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工作。
设计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截图)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工作。
|
(2)
| 勘察设计监理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独立完成过1条(段)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
注:投标人应符合上述(1)或(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上述(1)或(2)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 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 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1)
| 高级工程师;
勘察设计监理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
(2)
| 高级工程师;
勘察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工作。
设计业绩: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截图)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工作。
| ||
注: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上述(1)或(2)要求。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同一投标人(包括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和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为中标候选人时,勘察设计监理标段不再被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5)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暗标):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 家时,n1=0,n2=0;
6 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1 家时,n1=1,n2=1;
11 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6 家时,n1=2,n2=2;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6家时,n1=3,n2=3。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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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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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EF%BC%89%E2%80%9D%E7%9A%84%E5%A4%8D%E6%A0%B8%E7%BB%93%E6%9E%9C%E4%B8%80%E8%87%B4%EF%BC%88%E5%B7%A5%E7%A8%8B%E8%AE%BE%E8%AE%A1%E7%BB%BC%E5%90%88%E7%94%B2%E7%BA%A7%E8%B5%84%E8%B4%A8%E4%B8%8D%E9%80%82%E7%94%A8%EF%BC%89%EF%BC%9B%3Cp%3E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的复核结果一致;
(4)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的复核结果一致 。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保证保险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提供根据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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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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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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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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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暗标)
| 40分
| 对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 5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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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不含)-5.0(含)分;
| |||||
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
| 5分
| 工作目标基本满足要求,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
工作目标较详细,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可实施性较好,得3.0(不含)-4.0(含)分;
| |||||
工作目标详细、准确,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可实施性强,得4.0(不含)-5.0(含)分;
| |||||
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
| 10分
|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不含)-8.0(含)分;
| |||||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不含)-10.0(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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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相应对策分析
| 10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不含)-8.0(含)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不含)-10.0(含)分;
| |||||
工作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得3.0分;
| |||
工作计划合理,得3.0(不含)-4.0(含)分;
| |||||
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得4.0(不含)-5.0(含)分;
| |||||
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 5分
|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3.0(不含)-4.0(含)分;
| |||||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4.0(不含)-5.0(含)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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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每增加1条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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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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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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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3、缺项则该评分因素细分项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