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02]FJHC[DY]2026001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好年华聚福州”聚榕服务集散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大楼西塔七楼 | 600,000.00元 | 聚榕服务集散点场地及广告服务(总价):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就业服务 | 聚榕服务集散点场地及广告服务 | 1.宣传布展2.主题列车3.主题视频投放4.地铁站台广告 | 1.宣传布展:在南门兜站厅位置布设主题墙贴、屏山地铁站站厅位置布设展陈,其中包含场地租赁及其他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展台宣传为期52周。2.主题列车:设计2列“好年华 聚福州”地铁专列,在该专列车厢手扶牌、看板、车椅侧面、车门及车窗玻璃、车楣部分张贴宣传标题或主题装饰,并投入运行使用,为期4周。3.主题视频投放:在1、2、4、5、6号线地铁传媒电视中,投放“好年华 聚福州”宣传广告,广告时长不少于(含)15秒/次,每日播放次数不少于(含)20次,为期52周。4.地铁站台广告:在南门兜、屏山地铁站站台灯箱上投放平面广告,每个站点提供3面广告,含设计制作对应UV灯片及按照需求更换一次广告内容,为期40周。 | 1.宣传布展:52周2.主题列车:4周3.主题视频投放:52周4.地铁站台广告:40周 | 1.宣传布展:在南门兜站厅位置布设主题墙贴、屏山地铁站站厅位置布设展陈,其中包含场地租赁及其他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展台宣传为期52周。2.主题列车:设计2列“好年华 聚福州”地铁专列,在该专列车厢手扶牌、看板、车椅侧面、车门及车窗玻璃、车楣部分张贴宣传标题或主题装饰,并投入运行使用,为期4周。3.主题视频投放:在1、2、4、5、6号线地铁传媒电视中,投放“好年华 聚福州”宣传广告,广告时长不少于(含)15秒/次,每日播放次数不少于(含)20次,为期52周。4.地铁站台广告:在南门兜、屏山地铁站站台灯箱上投放平面广告,每个站点提供3面广告,含设计制作对应UV灯片及按照需求更换一次广告内容,为期40周。 | 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成绩 |
| 评审专家: | 张维雅 、 郑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01001002668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聚榕服务集散点场地及广告服务: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2-3层
联系方式:李恒0591-8351789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0591-8750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玠霖、林真、黄晓明
电话:0591-87508629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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