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采购除磷剂项目询价公告
污水处理厂采购除磷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采购除磷剂项目
1.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3预算金额:35万元。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2.2采购范围:污水处理使用的液体除磷剂药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单价合同,按需采购,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据实结算。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在供货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批供货,时间为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和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用要求: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经查证有行贿犯罪行为,则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则中标无效。
②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分别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网页截图。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开标后,经采购人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6日,自行在中州水务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3/ia2088li)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电子化采购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现场领取的,请到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领取;邮寄方式获取的,请致采购人。不需要的可不领取。
4.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在中州水务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3/ia2088li)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线上需将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3/ia2088li),纸质版需线下提交至采购人。
5.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州水务电子化采购平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固城水厂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8339386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