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北站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北站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仪征北站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工程、仪数备(2024)14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仪征市高铁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征北站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仪征市月塘镇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499.81平方米。公交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旅客集散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变电所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维修车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出地面楼梯间151.33平方米,风雨连廊797.89平方米,钢结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290.03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广场、公交车场、出租车、网约车场、匝道(投影面积约4314.29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照明、排水等相关工程。
2.3招标范围: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仪征北站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编号:2024-0129)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6280.26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要求;
3.10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02月至 2025 年04月) 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10.4其他:/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 年 5 月 9日至 2025 年 5 月 16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09 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高铁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
邮 编:211400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赵路露联 系 人:邱月
电 话:13092016999电 话:0514-8342887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43297429@qq.com
2025年5月9 日
